近日网上报道国内多家知名企业或鼓励或提倡员工实行“6+12”的工作时间安排,遭到多数网民的吐槽,也与很多在职工作人员产生了共鸣。
我们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6+12”的工作时间,其实就是一周工作6天,且每天需干满12个小时,这是非常典型的“时”工作,其实除了“6+12”之外,还有诸如“5+1”(每周必须干满6天,其中一天为强制性加班)、“5+1+9”(每周干满6天,其中一天为强制性加班,且每天必须干满9个小时)等等这样的工作时间安排。
其实我们劳动法里已经明确表示,用人单位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为5天,实行双休,个别行业可根据其行业特性来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但需要确保员工的正常休息日,出的工作时间必须根据规定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加班报酬,所以我们对照的法律法规基本上可以判定上述的这些企业实行的员工工作时间是有违法之嫌。
网站建设行业素来就具备员工不能很好实现“5+8”(一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时间安排,这和该行业的特点有直接关系,似乎绝大多数的从业者也习惯了“时”工作,既现实又无奈。
由于需要网站制作服务的行业五花八门,这其中不乏一些周末仍然工作的(比如餐饮和娱乐行业)、白天不工作晚上工作的(比如外贸行业)等等,所以就导致了很多的网站设计公司必须提供“全天候”的服务,基本需要实现24小时客服。这样一来,企业就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为客户提供服务,且任何时间段的服务都是不可能向客户索要额外报酬的。
再举一个常见的例子,很多时候需要赶工期,或者为了尽快收到尾款,或者为了满足客户临时提出的需求,建站公司就根本无法做到按时下班,保证员工正常的双休安排,而这一切也是无法向客户索要额外的报酬。
既然无法得到额外的报酬,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来提供服务,企业还要面对《劳动法》的规定和约束,以及保障企业的利益,其中产生的矛盾只能自行消化。于是很多网站制作企业为了平衡矛盾,就将每个订单的利润与员工的利益进行捆绑,很多员工为了能够多挣工资,只能选择“多劳多得”,哪怕每天都要“时”工作,也在所不惜。
所以可以说能够真正提供24小时服务的网络公司才能基本符合“优质服务”的条件,当然,这背后自然是需要网络服务从业者保证能够经常“时”工作的,因此在这里我们也要呼吁被服务的客户能够多一些包容和理解,让这些“时”工作者能够得到更多的尊重和被认可,这样也是变相的让他们可以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