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近日出台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政府网站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网站进行考核评议。
按照相关办法规定,海南省各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网站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至少每季度对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开展一次巡查抽检,且抽查比例不低于30%。每次抽检结果须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并向社会公开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监管年度报表内容包括年度信息发布总数、用户总访问量、服务事项数和受理量、网民留言办理情况等。
此外,海南省规定政府网站应当安排专人每天及时处理本网站及上级单位转办的网民留言,并根据规定时限给予答复。除反映情况不属实等特殊情况外,所有留言办理情况均应公开。
广元苍溪县纪委着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
一年一度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测评工作已开展,为了提升片区群众满意度,连日来,广元市苍溪县纪委第五纪工委积督促片区乡镇纪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引导群众进行客观公正评价,着力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该纪工委结合实际工作,督促片区乡镇纪委通过干部职工大会、阵地建设、微信群、QQ群等媒介,向全体镇、村、组干部及单位职工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同时,要求干部职工向身边的亲人、朋友,群众进行宣传,力拓展宣传覆盖面。目前片区8个乡镇已召开各类会议宣讲21次,制作固定展板26张,社会评价宣传栏8幅,制作各类标语460多条,发送宣传消息6000多条。
结合精准脱贫工作的开展,第五纪工委要求片区纪委督促乡镇干部深入基层、面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开展宣讲工作,积作好群众信访化解工作。片区乡镇已发放宣传资料9000多份,解决群众各类诉求70多条,同时充分听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激发社会群众对社会评价工作的参与热情,引导群众客观、真实的评价。
利用扶贫攻坚督查之际,该纪工委对片区8个乡镇镇、村、组干部开展职工社会评价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随机开展测评,对因工作开展不到位,宣传不到位,群众反映问题解决不到位的党员干部严格问责。
建立多元化评价机制,放宽经费使用范围,明确成果转化导向,山西省立法为科技创新护航保驾。
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价机制、允许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放宽科研经费使用范围……11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山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我省现行省级科技类法规达到8部。这些法规为我省科技创新飞跃发展构建起良好的法治环境。
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条例》的大特点是“新”和“宽”。新,在于吸纳了新的政策成果;宽,是尽量减少限制,放开、放手科技人员,回应了我省科技人员、科研机构、各类企业反映急迫的问题。
《条例》规定政府应为创新型人才在企业设立、项目申报、科研条件保障、户口、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分类评价制度。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以市场和社会评价为主。《条例》明确,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经本人申请并由所在单位批准,可以离岗创办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经费使用等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一直备受科技人员关注。《条例》明确科研人员的科研自主权,规定科技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享有技术路线决策、科研计划执行、人员聘用、经费支配等自主权,并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建立科研人员的容错机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原始记录能够证明承担项目的科研人员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经专家评议,项目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予以结题。同时,放宽了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
《条例》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导向,规定项目承担单位对科研成果享有的权益,并允许科研人员与所在单位约定科研成果的归属。加大对职务科技成果的奖励力度,规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可以采取成果入股、折股或者收益分成、股权奖励等方式对完成职务成果的科研人员进行奖励。
《条例》还在加强科技创新保障、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明确政府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科技投入体系和保障机制的责任,规范了政府扶持科技创新的措施,规定省和设区的市两级政府每年可以安排一定数额的科技创新券,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