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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网站制作公司再次收费合理吗
当网站制作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需求将网站建成并提交给客户后,客户发现其中的部分需求与自己的所想并不一致,于是就拒绝验收,并要求对方按照自己的所想来修改网站。可这时候就出现一个问题,建站公司根据需求方案以及合同进行比对后,发现自己并非责任方,根本不存在“做错了”或“漏做了”,也没有巧立名目来追加客户费用的意图。

在网站建设服务中,时常会有客户投诉网络公司有“故意加钱”之嫌,意思就是不完全实现前期确定的需求,故意找出种种理由来搪塞客户,逼迫客户要么加钱完成,要么就维持现状,就是不认真履行建设的义务。对于这种做法,我们对这样的企业进行谴责是一点不为过,这是典型的不诚信经营之举。

再回到文章开头所述,那网站设计公司并没有故意不履行约定好的责任和义务,而且经过双方认真比对之后,客户也的确无法认定是对方的责任,可看着当前与自己预期甚远的半成品网站,又不甘心接收,那该怎么处理?

绝大多数客户会采取比较强硬的手段,要么你建站公司按照我的意思进行免费的修改和完善,要么网站尾款就不支付了,有些稍微好说话的客户可能会象征性的给点“辛苦费”。

遇到这种情况,网站公司其实也挺委屈的,之前双方明明约定好了的需求,怎么到完成了客户就不买账呢?究是客户之前的表述不够准确?自己的理解有误?还是客户有了新的想法,但又不愿承担违约责任,于是就唱了这么一出?

客户的目的我们无法考证,也没有必要知道,当务之急就是如何处理此次矛盾,又如何做好善后工作。如果是大公司,大多会选择严格按照需求和协议执行的方法;如果是小公司,大多情况下则会选择向客户妥协,不是说小公司不想据理力争,而确实是无奈之举。

那我们来探究这个矛盾的根本原因吧,抛开客户主观上故意变更需求的情况,大多客户虽然对网站有所了解,但涉及到一些个性化的需求,要完全清楚的表述并非易事,只有当看到网站之后,才能够与自己的想法进行比对。如果做网站公司的服务人员足够专业,同时责任心和理解能力也足够强,那发生这样矛盾的概率自然很低;可如果这位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不是那么过硬,就很可能会对客户的需求理解错误,虽然签合同时双方会进行终的需求确认,但只要有任何一方没能将存有疑惑的问题点说清楚,那落于纸上的需求自然也不能保证一定是准确的。

在这个问题上如果进行评判,对产生的矛盾进行归责,笔者认为双方各占一半责任,或者客户一方占百分之六十的责任。也许会有人质疑笔者存在主观上倾向建网站的公司,但实际上这里的定责中存在两个关键环节,是客户既然在合同上对需求进行确认并签字,那就说明是没有过错的,就算有所过失,那也只能说是对需求的分析不到位,解读有偏差,但再怎么过失,后还是需要客户来签字确认的,所以在这一点上制作公司不应当承担大部分责任;第二,除了客户自己,谁也无法明确客户的目的,究存不存在随意性的对需求进行增改?

既然责任有了划分,那设计公司向客户追加服务费用是合情合理的,不过笔者认为追加的费用肯定不能按照原价要求,应当根据责任的划分来收取相应的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客户的责任大就要多付一些,反之就少付一些,但不付的话肯定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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