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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网上购物已经成为很多消费者日常生活中必不可缺的一部分,甚至是不少宅男宅女的购物方式,只需要鼠标点一点,就能够让商品送到家里,确实是社会进步的一个体现。
但是,网购方式越来越普及,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并行存在,其中为突出的就是消费者维权,这里存在三个方面问题:
1、维权意识; 2、维权方式; 3、维权效果。
新消法也已经实施,在新消法中对于网购维权应该是加大了消费者的维权力度,恰逢临近315,本文就重点谈一谈消费者要加强自身的权益维护意识。
就目前习惯网购的消费者群体里,应该来说很大比例的消费者会利用网上购物平台网站来购买一些小件商品,但是不会通过网站来购买一些大件商品,或者准确来说不会购买一些金额较高的商品,因为在他们的意识里还是更加放心去实体店消费,而且他们也喜欢实体店购物的体验感。
因此对于这一类人来说一旦发生消费侵权问题,他们一般会先评估一下维权价值,比如说在网上购买了一件70元钱的衣服,购买前浏览该商品图片可以说自己非常满意,这个满意度其实也是和实际金额挂钩的。当购买后并收到该商品后,发觉实际商品和网上图片并不符,这个时候消费者可以采取这么几种方式:
1、换货; 2、退货; 3、接受。
采取换货和退货的消费者是具备了基本的维权意识,不管这次的购买究有没有被商家侵权,但是这点意识是非常积的;不过采取接受的消费者,那相比前一种消费者来说就显得不是那么的积了,这里较为典型的原因是该商品在实体店里标价很高,而网站上标价却比较低,加上该商品也并非假货,于是就接受了,还省的在网上和商家交涉。
这种情况我们尚且还能勉强姑息,但如果这件商品根本就是假货次货,消费者怎么办?虽然70元钱可能对很多消费者来说实在是区区数字,又或者这件商品可能只有几块钱,那么消费者就这么忍气吞声?就这样赤裸裸的被无良商家侵犯?凭什么!
往大了说我们抵制假货次货,是为了净化社会购物环境,是为了推动商家的诚信经营,往小了说,维护自身权益根本就事无大小,人与人都是平等,凭什么你无良商家就能明目张胆的侵犯消费者权益,这个时候什么顾客是上帝,服务是全是鬼话,而消费者又为何甘愿被骗,这个时候损失的可能不仅仅是自认为不多的钱,可能还损失了应有的尊严。
马上又是一年315,从去年至今网购侵权纠纷案例非常多,说明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更加理性,加强了自身的维权意识,这是好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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